关于举办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 2008-11-28
陕建监协发(2008)015号
各有关监理单位及注册监理工程师: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能力,更新观念、提高业务知识水平,适应建筑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建设部第147号令《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陕西省建设厅陕建发【2007】28号《转发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的通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建监协字【2006】11号《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几项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和中建监协字【2008】15号《关于公布第一批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以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研讨会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2008年12月份首先由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举办我省第一期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第一期为2005年至2008年已在建设部只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一个专业的我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如报名人数较多,可安排办第二期培训班。注册两个专业及其他专业的人员培训待后安排。
二、继续教育目的:国家注册监理师的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每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48学时、选修课48学时。继续教育取得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手册》作为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唯一有效的证明材料。
通过继续教育使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时掌握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熟悉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了解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适时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注册监理工程师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以适应开展工程监理业务和工程监理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培训机构:受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委托,陕西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由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管理,并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培训单位为西北工业大学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第一期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在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举办。
三、培训报名地点: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西安市南郊小寨长安中路161号,长安大学小寨教学区丁字楼一层西头。
联系电话:029—82337304、82337305、82337306
联系人:焦老师、胡老师。
四、培训方式及课时安排:培训班采取自学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学、集中授课各一周,共96个学时。2008年12月8—9日(星期一、二)报名,发放教材和自学大纲;12月10日(星期三)—14日(星期日)按照大纲的要求自学,并完成不少于2000字的一篇论文(或实际工程案例分析的文章);12月15日(星期一)—19日(星期五)集中讲授,12月20日(星期六)集中辅导考试。
五、培训教材:采用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编写,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教材》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房屋建筑工程教材》。培训班还将根据教材学时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在上述教材基础上对案例及热点问题进行充实和完善。
六、培训费用:每人每期学时费、教材费、证书费、网络服务费等共计人民币1200元。报名时交费开票。
七、报名方式:凡参加我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同志请填写报名汇总表,原则上以企业为单位集体报名,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报名时交一寸照片3张。需住宿的学员可就近自行安排。具体培训事宜见长安大学筑工程学院关于举办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招生简章
附: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抄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培训部、陕西省建设厅建管处
抄送:西北工业大学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
教育学院、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举办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是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公布的第一批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之一。按照建设部第147号令《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建办市函(2006)259号文件《关于由中国监理协会组织开展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及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建市监函(2006)62号文件关于印发《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研讨会会议精神,定于2008年12月份举办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对象:第一期为2005年至2008年已在建设部只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一个专业的我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继续教育目的:国家注册监理师的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每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48学时、选修课48学时。继续教育取得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手册》作为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唯一有效的证明材料。
通过继续教育使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时掌握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熟悉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了解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适时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注册监理工程师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以适应开展工程监理业务和工程监理事业发展的需要。
三、教材及内容:采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指定的教材,《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教材》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房屋建筑工程教材》。
(一)房建专业必修课(48学时):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及政策;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总承包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集成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与风险;工程监理企业经营准则与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监理案例。
(二)选修课(48学时):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房屋建筑安全生产、施工新技术监理实务;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超高层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和质量控制监理案例。
四、培训方式:培训班采取集中讲授、辅导、答题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必修课48学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选修课48学时。共96个学时。安排8天完成,即每天授课8学时,晚上完成书面答疑2学时。完成不少于2000字的一篇论文或实际工程案例分析(16学时)。
以上培训方式是应监理单位要求及根据目前工程监理的实际情况,既要保证学习时间,又要考虑担任现场监理任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连续脱产参加长时间培训有一定困难的基础上确定的培训方式。
五、考核发证:考核合格者由长安大学建工学院将学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统一印制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手册》上,加盖印章,并将继续教育培训班学员花名册、招生通知、师资名单和学员备案表等资料(附电子文档)报送省建设监理协会审核加盖钢印,由省建设监理协会将培训班学员资料以电子文档报送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备案。
六、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92号令规定及有关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文件精神,每人每期学费、教材费、证书费、网络服务费等共计1200元。报名时交一寸照片3张。需住宿的学员可就近自行安排。
七、报名地点:西安市南郊小寨长安中路161号,长安大学小寨教学区丁字楼一层西头。
八、联系方式: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培训办公室 焦老师、胡老师
电话:029-82337304、82337305、82337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