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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05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04-12-27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有关部门、国家部委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2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4日、1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5月14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 、投资、进度控制

    5月15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   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2004年12月20日至2005年1月20日。

报考条件仍按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规定执行(附件一)。

三、   报名办法:

西安地区部、省、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考生,由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57210、87457211)。驻其它市、区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及本市、区的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审查汇总后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三资、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单位的考生及自谋职业人员可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按四科、二科分别办理。注意区分新老考生,认真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考生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应提醒考生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学历、职称证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工作年限证明、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认真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二),新考生还须填涂报名信息卡。

四、收费标准

监理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1999]15号)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2、“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考试时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配发草稿纸。

3、为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区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储存功能)。

六、教材与培训

    考试教材征订及培训事宜请与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8号(新城国际B座8层A室);

联系电话:87434058;联系人:江肖梅。

    请各地抓紧做好报名工作,报名信息资料务必于报名结束后10内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一: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二:资格考试报名表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四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一: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人办发[1997]105号)



(一)      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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