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 清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日期: 2005-8-30
(建筑市场管理司)
2005年7月8日,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主持会议,听取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有关工作的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会后,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曾培炎副总理的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力度,使清欠工作取得了较快进展。截至8月16日,据各地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所填报数据反映,全国已偿还拖欠工程款1337.2亿元,占拖欠总额1860亿元的71.89%,比7月8日的65.93%提高了6个百分点,其中,北京、江苏等6个省、市的偿还比例已经超过80%。作为今年清欠工作重点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进展速度更为显著,全国已偿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472亿元,占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总额705亿元的66.98%,比7月8日的58%提高了近9个百分点,有10个省、市的偿还比例超过了70%,其中,上海、天津已经提前完成政府工程清欠任务。
为推动清欠工作,按期完成预定工作目标,一个多月来,各地区、各部门作了大量工作。7月8日国务院会议后,建设部代表国务院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部际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以特急内部明电的形式向各省(区、市)下发了《关于加快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通知》,要求各地突出清欠重点,加强统筹协调,按月落实还款计划,认真做好数据统计上报,确保完成清欠任务。在今年4月对首批10个典型案例进行重点督查的基础上,部际工作联席会议再次选取了10个清欠工作进展缓慢且拖欠数额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作为第二批重点督查的典型案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等10个部委分别负责,从7月15日至8月15日会同当地省级政府开展联合督查,现场剖析拖欠原因,协调双方制定还款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截至目前,广西凭祥市北环路工程拖欠达10年之久的工程款已一次性全部结清,玉溪市澄江县抚仙湖温泉度假村等5个项目已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其余4个项目也已签订还款计划。
为加快政府投资项目中比重较大的市政项目的清欠进度,并了解各地新开工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建设部组织4个督查组,从7月21日至8月5日对市政和房地产项目拖欠数额较大、偿还比例较低的广东、四川等8个省的16个城市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共抽查了100个项目,从督查情况看,这些地区认真落实7月8日国务院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采取各种切实措施加快清欠进度,同时不断加强和完善防止新欠的长效机制,严格把关,部分省(区)、市的市政项目还采用BT、BOT等方式进行建设或成立一到两家城市投资公司负责政府项目的资金管理和建设,建设过程更加规范,从而使2004年以来新开工的市政、房地产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大幅度减少。
从7月25日至8月15日,水利部派出督查工作组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数额较大且偿还比例较低的内蒙古等6个省区,以及《审计署关于审计水利建设资金和水利项目情况的报告》中提到的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黑龙江省进行了督查,重点督查地方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防止新欠措施的执行情况,全面检查7个省区水利工程中的典型拖欠项目,督促制定还款计划、落实资金来源。
交通部于8月10日向全国印发了《关于预防和解决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要求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交通建设项目应在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清欠任务,同时要加大对省级以下政府投资项目清欠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并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不能按计划完成清欠任务的地区,要采取缩减部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对该地区新建项目的交通建设投资力度,减少项目安排等措施,督促这些地区加快清欠进度。该《通知》还对加快推进各地清欠工作以及完善各环节工作,杜绝出现新的拖欠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7月8日国务院会议后,各地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制定并出台各种有力措施,督促拖欠方筹措资金,履行还款计划,并加强了对新开工项目资金落实和工程款支付情况的监管力度。
北京市在2004年底前率先完成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任务后,明确要求各区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工作必须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市建委不断加大对区县清欠工作的督促力度,专门成立7个督查组,深入到19个区县,对每个拖欠项目从拖欠产生原因、拖欠数额确定直到签订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的每个环节逐一进行督办,并指导区县清欠机构加大协调拖欠双方的力度,截至今年6月30日,19个区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已经全部解决。
上海市将全市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政府投资项目划分为市政和基础设施、市级财政投资、区县财政投资三部分,分别由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市清欠办和各区县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并通过由市清欠办和市监察局联合下发《清欠工作监察通知书》等强有力措施,督促拖欠方认真履行偿还义务。截至目前,除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已经提前解决外,全市拖欠工程款的偿还比例也已达到92.2%,有望在较短时间内提前完成全部清欠工作。
山东省委、省政府把清欠工作列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全省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8件大事之一。省清欠办每月通报一次全省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对排名靠后和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批评,并把各市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政府投资项目清单印发各市,通过各部门联合督查,有力促进了各级政府的清欠工作,截至目前,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偿还比例已经达到80%,比7月8日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
与上述这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相比,中西部地区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清欠工作难度较大,但辽宁省从清欠工作开始,政府就高度重视,明确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层层签订还款责任书,积极落实多项措施,尽管当地经济状况并不富裕,但辽宁省无论是政府投资项目还款,还是社会投资项目还款一直名列全国前几名。河南省一度还款进度遇到困难,国务院会议以后,省政府加大工作力度,使政府投资项目的偿还比例有了显著提高,为按期完成清欠任务奠定了基础。
河南省于7月27日召开全省清欠工作汇报会,认真学习贯彻曾培炎副总理讲话和会议纪要,通报各市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并立即通知清欠进度缓慢的开封市常务副市长和开封、洛阳、驻马店、安阳4市分管副市长于7月28日到省政府做专项汇报,制定具体措施,加快清欠进度,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进行督促,明确提出如8月底仍达不到年度目标,省政府将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从8月起,对这些地区下达的“村村通”建设资金等必须优先用于偿还拖欠,并停止这些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外的建设用地审批,当地领导干部不准出国,相关单位不准购买高档办公设备。随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市、区)采取限制制约措施的通知》,对这些地区采取暂停项目、用地审批,暂停省补助资金安排,以及进行重点督办等一系列措施。上述措施对这些地区乃至全省起到了极大的震动和促进作用,截至8月16日,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偿还比例达到75.8%,比7月8日提高了17个百分点,由原来的排名第16位跃升到第7位。
7月8日国务院会议后,辽宁省也进一步加快了清欠步伐,8月初,省政府召开全省清欠工作推进会,各市政府负责同志均明确表示,确保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本地区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理工作,其中,大连、锦州市政府更表示要在8月底前完成清欠任务。在省、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截至8月16日,辽宁省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偿还比例已达到81.28%。
作为西部地区的云南省,截至到7月8日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偿还比例仅为49.15%,总偿还比例也仅为54.46%。面对严峻的清欠形势,云南省政府以及省建设厅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确定了全省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清欠任务的工作目标,并出台了一些新举措,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省政府明确对完不成清欠任务的州市,要严肃追究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暂停这些地方所有项目的立项和审批以及用地审批,省财政厅暂停拨款。在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仅一个多月的时间,云南省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偿还比例就提高到71.37%,总偿还比例提高到73.48%,比7月8日分别提高了22%和19%。
一个多月以来各地清欠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充分说明,清欠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地方各级政府要把清欠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兼顾本地区所有市、县的进展情况,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力度,就一定能够按期完成国务院确定的清欠工作目标。
建筑市场管理司
200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