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近期四起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通报
日期: 2006-2-20
建安办函[2006]1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今年1月以来,全国少数地区接连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
1月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林业勘察设计院职工集资住宅工程,施工人员在基坑内扶钢管配合下桩时,基坑土方坍塌,在施救过程中又发生二次坍塌,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1月11日,江苏省无锡市尚城·欧风国际商住公寓楼工程,在进行基础挖土施工过程中,塔吊吊臂砸倒基坑北侧的工人临时宿舍,造成1名塔吊司机和3名在宿舍休息的钢筋工共4人死亡。
1月16日,湖北省宜城市楚都工业园区横二路排水工程,施工人员在进行排水管沟挖土施工时,发生土石方坍塌,在施救时又发生第二次坍塌,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1月17日,重庆市南岸区龙腾新居工程,施工人员在安装设备时,边坡整体坍塌,造成4人死亡。
各地尤其是发生重大事故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认真抓好建设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05]95号)的各项要求,确保春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一是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杜绝因赶抢工期而忽视安全问题,凡春节期间仍然施工的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值守在工地。二是对于春节期间停工的项目,复工前要督促施工企业全面对现场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彻底消除各项事故隐患,并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施工单位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后方可复工。三是要依法严格对重大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对于今年1月份发生的4起重大事故,要立即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建设部。
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