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情况的分析通报
日期: 2006-2-24
陕建发[2006]19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2005年,全省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施工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8起(其中三级事故1起,四级事故27起),死亡32人、重伤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发生次数、死亡人数分别上升了47.36%和33.33%。
从事故类别分析,高处坠落13起,死亡13人、重伤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的46.43%和死亡人数的40.625%;施工坍塌事故4起、死亡8人、重伤2人,分别占事故起数14.29%和死亡人数的25%;触电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各3起,死亡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10.71%和死亡人数的9.375%;机具伤害和其它伤害事故各2起,死亡各2人,各占事故起数7.14%和死亡人数的6.25%;车辆伤害事故1起、死亡1人、重伤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3.58%和死亡人数的3.125%。
由此可见,高处坠落和坍塌这两类事故是造成建筑伤亡人数居高不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主要因素。
从发生事故的企业来看,本省施工企业有18家,其中一级5家,二级4家,三级9家,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4.28%和56.25%;中央及外省进陕施工企业有10家,其中一级8家,二级2家,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5.72%和43.75%,与去年相比,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30%和28.57%。从事故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来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同项目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视的控制能力有关。
今年发生建筑施工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的措施不够,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处罚力度不够;二是少数施工企业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存有侥幸思想,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三是施工作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劳务工的安全知识淡薄,安全技能素质不高,自我保护能力差;四是建设单位过度压低工程造价,缩短合理施工工期;五是工程监理企业对安全生产职责履行不够,从业人员安全知识贫乏。监理人员不掌握安全生产的规范、标准,对安全施工中的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更提不出具体整改措施。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反思,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紧扣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加强对省外进陕施工企业的管理,切实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要求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
附件:1、2005年全省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分月统计表
2、2005年全省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别统计表
3、2005年全省建筑施工事故与2004年同期对比情况统计表
4、2005年全省建筑施工事故类别与2004年同期对比情况统计表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