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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省进陕建筑业企业进行延期审核的通知

日期: 2008-1-14

关于对外省进陕建筑业企业进行延期审核的通知 



陕建函[2008]14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省建设厅驻陕办事处及外省进陕建筑业企业:
    根据《陕西省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管理规定》及《陕西省建设厅关于省外进陕建筑业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就省外进陕建筑业企业2008年延期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省外进陕建筑业企业登记证书延期审核,从2008年1月10日开始至2008年3月10日结束。
    二、省外进陕建筑业企业登记证书延期审核,应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省外进陕施工企业登记证书延期审核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中有关栏目应由相关单位或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陕西省省外进陕施工企业登记证书延期审核表》要提供电子文本。
    2.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企业在陕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在陕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原件;
     6.企业进陕的5个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或5个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7.在陕负责人职称证(高级职称)及本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在陕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陕施工介绍信;
     9.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的受委托人的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
     10.企业在陕有100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租用的办公场所,必须签定1年以上租用合同;
     11.在陕所有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建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交纳凭证)。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三、企业准备好以上材料,可到省建设厅办理延期审核手续。
    四、企业2007年在陕没有承接新工程的、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以及有其他市场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不予延期;发生企业承诺书所列行为的企业,自动退出陕西建筑市场,交回登记证书。
    五、《陕西省省外进陕施工企业登记证书延期审核表》由各企业到西安市东新街248号新城国际大楼B座801室领取。
    联系人:倪坪杨海静 
    联系电话:87434058  87292026  87431273(传真)

 

二OO八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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