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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青厅长在全省建设工作暨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日期: 2008-2-14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陕西省建设厅厅长  李子青
(2008年1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总结过去五年暨2007年全省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暨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在今天的会议上,省委常委、洪峰副省长将就全省建设工作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作工作安排。
    一、2007年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7年,全省建设行业紧紧围绕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以建设西部强省为奋斗目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省建设事业步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时期。
    ——统筹城乡规划建设,规划对推进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指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先后编制完成了《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城镇体系规划》、《关中城市群建设规划》、《陕南城镇体系规划》、《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纲要》等重大区域规划。成立了全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举办了我省首届城乡规划建设博览会。全省10个设区城市和各县第二轮总体规划及68个重点镇规划全面完成,咸阳、榆林、延安开始了新一轮的总体规划修编,《铜川市城市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城乡规划工作机制和规划编制体系不断完善,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覆盖率、兑现率进一步提高。设市城市详细规划对城市建设指导面达80%,80个县城的详细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指导面达到70%。制定了《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城市规划管理的强制性内容进行了量化规范。认真开展了全省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加快推进城镇化,城镇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2007年,全省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218亿元。全省建成污水处理厂4座,新开工37座,处理能力达到90.8万吨/日,较2006年增加1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36%,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建成垃圾处理场9个,新开工11个,处理能力达到7316吨/日,较2006年增加42%,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24%,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西安地铁二号线正式开工,标志着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进入新阶段。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以塑造干净、畅通、明亮、绿化、美观、人文的城市形象为目标,集中抓了治污、增绿和美化工程。城市过境铁路沿线拆迁绿化工程取得显著成效。西安市及凤县、麟游、凤翔、镇巴县等5个市县创建成为省级园林城市,宁强、千阳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已上报建设部待批。宝鸡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通过省级初审。指导并协助完成了黄帝陵、白云山和洽川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推进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开发,加强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管理,6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部通过建设部验收,华山风景区被评为最具特色的中国十大风景名胜区,洽川被评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优秀单位。首次召开了全省城市市容环卫工作表彰大会,对35个先进单位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明确了今后加强全省市容环卫工作的具体措施和目标任务。成立了全省供热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了办公室第一次会议,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贯彻建设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意见〉的意见》,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全省供热体制改革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全省农村村庄规划全面启动,新农村规划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继全省城镇暨新农村规划建设关中、陕南片区会议之后,2007年8月在延安召开了陕北片区会议,全省农村村庄规划体系框架基本建立。编制完成了85个县(市、区)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786个村庄总体规划、9161个村庄建设规划,分别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26.9%、135.5%和112.7%。组织对旬邑、洛川、千阳、平利等4个县新农村规划建设整体推进试点和“千村百镇”建设整治活动,推进村庄整治创建各类试点示范村1290多个,初步探索出了规划建新、拆旧建新、治旧图新和特色村建设四种模式。省、市共推出农村优秀民居设计图集200多套,编制了村镇建筑抗震设防技术要点及图解,免费发放乡村指导农民建房,提升了全省农民住宅建设整体水平,建成一批关中、陕南、陕北地域特色的民居村落。全省农村村庄路面硬化达到14552公里,硬化率为14%。人均住房面积和混合结构房屋占农村住宅总面积比重明显提高。
    ——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住房二级市场取得突破性进展。2007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预计达到480亿元,同比增长21%以上。其中住宅建设投资375亿元,占房地产总投资的78%。全省商品房施工面积386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8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成投资60亿元,竣工354万平方米,解决了4.4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19个,已开工建设项目17个、100.2万平方米。切实解决拆迁过程中的纠纷工作,拆迁上访较去年同期下降62%。
    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纳入市县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制定了省级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全省11个市区和80%的县出台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07年,全省廉租住房保障已投入资金3.6亿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2.9亿元,用于租金补贴6896万元,42331户廉租家庭享受到了住房保障。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共确定廉租住房建设项目99个,总计80万平方米(16000套),项目总投资预计近9.65亿元,其中已开工项目56个,竣工项目12个、14.6万平方米。设区城市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住房二级市场进一步活跃。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通知》,切实解决制约我省住房二级市场发展存在的政策性障碍。及时召开全省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电视电话会议,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到去年底,全省公有住房出售达到9839.4万平方米,占应出售的91.11%,住房产权确权率达到90%以上。全省二手房交易量为280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0%,近3万户家庭通过二级市场解决了住房问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不断规范。召开了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座谈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使用率和管理服务水平。截止去年11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290.84亿元,缴存余额191.24亿元,累计向10.23万户职工发放个人贷款73.69亿元,个贷余额53.05亿元,累计有72万户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了住房条件,累计提取廉租房补充资金1700万元。
    ——建筑节能步入法制化轨道,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2007年,以贯彻落实《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为契机,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组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了《条例》宣传周活动,举办了70多名县(市、区)长参加的新农村建设与建筑节能领导干部研究班,对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4500人进行了培训,建立了17个“温暖工程”农民工培训机构和271个农民工业余学校,免费培训农民工7000人。制定了《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发布了《陕西省推广应用建设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与产品公告》,下发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陕西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启动,确定改造模式,完善政策制度,实施改造项目84个、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启动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我省有4个太阳能、地热能利用工程列入国家示范项目。西安市居住建筑开始执行65%的设计标准。2007年度国务院建筑节能工作新闻发布会,对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以改革促发展,加快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初显成效。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时召开了全省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工作大会。2007年,全省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570亿元,实现增加值520亿元,比上年增长20.9%,占全省GDP 的9.76%。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07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大关,成为我省首家年产值超百亿元的施工企业。建筑业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仅次于能源化工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全省共有3项工程获“鲁班奖”,37项获“长安杯”,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86个,有121项工程勘察设计分别获得省级优秀设计一、二、三等奖。全省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共收缴劳保费5.76亿元,向企业拨付4.18亿元,为企业离休人员发放离休金2412万元,生活补贴1312万元,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制定下发了《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项目施工招标示范评标指导意见》,全省市政及房屋建设工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率和招投标率均达到95%以上。加强了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施工安全检查,共审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2334项,建筑面积20749553平方米、纠正违反强制性条文4031项,对8家违反市场规定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勘察设计单位及28个安全严重不达标工地进行了通报批评。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28.6%和12%。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加强。2007年,配合省人大制定了《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了《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编制了《陕西省建设行政执法文本》,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使全省建设行政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仅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全省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25件,完善房地产相关规章制度40多项,促进了全省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建立服务型机关,坚持把考核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制定了《陕西省建设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陕西省建设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平时督查考核办法》等,修订完善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告知公示制、效能投诉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效能制度,建立了依法评定、群众评判、社会评价的评议制度,进一步改进了全省建设行业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
    ——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开展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和“创佳评差”竞赛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全面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注重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建了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推动了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
     2007年,将全省建设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为7大类45项,层层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回头望和源头治理活动。出台了《派驻厅直单位纪检监察员制度》、《厅直单位财务管理意见》等,检查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八项禁止性规定,有力地促进了厅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成功举办了全省建设系统职工文艺调演,共有29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企事业单位组织举办了10台大型文艺汇演。积极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第五届运动会,取得了登山比赛团体第一、游泳比赛个人第一的好成绩,展示了全省建设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风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任务很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全省城镇化进程的瓶颈,城市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的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进展不平衡,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相对薄弱,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继续提高。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和改进。
    二、扎实做好2008年全省建设工作
    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2008年全省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建设西部强省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城乡规划法》,引导城乡建设集约发展;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和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加大节能治污减排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市场体系和运行监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城市运行安全,实现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加快推进全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城乡规划法》是综合现行《城市规划法》和《村庄集镇规划建设条例》制定的一部规范城乡一体规划建设的重要法律。突出了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强调了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增加了乡规划、村规划内容,完善了城乡规划编制体系,规范了规划的修编程序,加强了本级人大和上级政府的监督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对加快推进全省建设领域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西部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要认真学习,把思想统一到《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工作思路和要求上来。今年将制定出台我省城乡规划实施办法,要抓紧清理现有规定和标准文件,为今后全省城乡规划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切实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各市县,特别是各级建设部门要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向社会各界普及《城乡规划法》的基本知识,增强全民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统筹做好城乡建设规划,切实改进和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只有把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放到同一区域发展的平台上统筹规划,才能绘制出完整的城乡一体、区域协调的发展蓝图。要坚持城乡规划为经济建设服务,在进一步完善重大区域规划的基础上,做好关中城市群建设规划同关中经济区规划的衔接工作,完善关中城市群“一轴一环三走廊”的空间布局(即以陇海铁路陕西段为一轴,以关中公路环线作为一环、以渭南—韩城、咸阳—铜川、彬长旬为走廊),完成《西咸一体化建设》规划,指导陕北、陕南各城镇的规划修编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不断增强全省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提高城乡规划的覆盖率和兑现率。加速推进关中城市群崛起,全面提升全省城镇化水平。
    全面完成全省102个县(市、区)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总体规划编制完成率达到55%,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完成率达到37%以上。各市要逐县、逐乡(镇)、逐村落实规划编制经费、时间和责任人,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进一步拓展城镇空间,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和特色城镇建设,提高全省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关中百镇建设为重点,带动全省小城镇发展。继续开展以增绿工程、畅通工程、洁净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为内容的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以县城为重点,逐步向乡镇和村庄延伸。抓好建筑物立面的整理,美化城市立体空间。制定完善环卫工作专项规划,大幅度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推行城市垃圾日产日清制度,把综合整治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搞好城市供水水质工作,指导宝鸡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深入开展“千村百镇”建设整治,大力实施“百镇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百千万工程”。利用5年时间,在全省着力抓好100个重点镇规划建设,提升城镇辐射带动功能;打造1000个不同类型的高水准示范村,带动开展10000个行政村的村庄建设整治,逐步解决农村建设落后面貌。实行省、市、县三级抓试点示范村制度。省厅在继续抓好旬邑、洛川、千阳、平利等四个整体推进试点县的基础上,再抓1-2个整县推进试点和10个示范镇、30个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示范村。每市抓1-2个县和5-10个不同类型市级示范村,每个县抓1-3个镇和5-10个县级示范村。近年来,省级财政逐步加大了村镇建设补助资金,各市县也要拿出一定配套资金用于新农村规划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觉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村庄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是建设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战场”。要从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这两个关键环节入手,抓好村镇道路、垃圾、污水、绿化、亮化等设施的建设,推进清洁乡村工程,大力推行千阳县农村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试点经验,积极发展农村秸秆气、沼气设施,有效利用农村废弃物,逐步建立清洁乡村长效机制。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指导,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村镇抗震技术培训和抗震试点村建设,确保农民建房质量。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快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城市公交是关系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是落实科学发展和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城市道路交通问题的现实选择。要抓紧制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建立公交优先发展的补贴机制,引导城市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加快西安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步伐,以地铁二号线建设为重点,带动全省城市公交优先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场站设施,加快建设综合换乘枢纽、港湾式停靠站,搞好保养场、停车场、侯车棚等建设,合理规划出租汽车停靠站。在公交行业大力推广信息化、智能化,加大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健康发展。要将城市停车场建设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切实抓好落实,逐步解决城市停车难的问题。
    (二)完善全省住房保障制度和供应体系 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2008年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实现9.9万户低保家庭中申请货币补贴的,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建设、收购廉租住房47万平方米,确保筹措1万套廉租房源的目标。当前,要把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落到实处。
    要加大对廉租住房的投入,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的余额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用于廉租住房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
    要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采取政府新建(配建)、收购、改建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近期针对多数城市小套型租赁住房短缺,要抓紧组织新建一批小套型住房,收购、改建一批旧住房,利用和改造一批直管公房,实现省政府确定的30%实物配租比例所需房源。新建廉租住房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要加强廉租住房动态管理。要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保障面积标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廉租家庭档案和廉租住房审批、退出机制,完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等办法,严格准入和退出管理。充分利用陕西省城镇廉租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廉租住房信息建设,推动廉租住房信息化、规范化、社会化。
    要加强廉租住房工作机制建设,继续落实好省政府廉租住房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快成立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机构,保证工作人员和经费。形成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调、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抓紧编制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各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低收入家庭心中有数,稳定心理预期。
    切实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2008年,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调整情况,全省经济适用住房总体目标确定为:计划完成投资40亿元,建设420万平方米,竣工210万平方米。要正确把握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完善和改进工作措施。针对经济适用住房5年上市交易年限,政府优先回购制度,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及取得完全产权的条件等新的政策规定,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的措施,规范供应对象、控制建设标准、改进管理方式,明晰产权关系,完善退出机制。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应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2008年的标准最迟要在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建设厅备案。要做好今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积极探索政策调整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住房解决途径。
    继续加大棚户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的力度,注重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扩大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试点范围,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农民工集中的地方,以及城中村改造时,要考虑建设一些小套型住房,供农民工租住,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大力发展住房二级市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通知》精神,加快公房出售和房屋权属登记,办证率达到95%以上。推进住房货币化改革,推进住房二级市场建设。简化交易手续,落实优惠政策,降低收费标准,加强信贷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住房二级市场发展的指导推动力度,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分类指导的政策规定和具体措施,督促各地清理并取消制约公有住房出售、上市交易等不合理政策性规定,坚决按时限要求完成公有住房和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各单位公房出售、办证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和住房二级市场发展。积极推进物业服务社会化,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加快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要继续完善和落实住房建设规划,抓紧制定和落实未来两年住房建设计划和五年规划,并向社会公布。1月底前要公布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3月底前要公布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6月底前要公布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重点明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结构比例、建设规模、并落实到具体地块、项目。要充分认识到这是一项调控和引导住房需求,保持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工作。
    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化管理。争取2008年归集额达到380亿元以上,依法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不断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实现“一厅式”办公,提高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对中小套型自住住房消费和棚户区改造的居民,优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善全省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建成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
    (三)深入开展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大力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建立“政府推动、政策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调节”的节能推进机制。新建建筑要切实把好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销售使用三个关口,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销售使用。推行商品房节能公示和合同明示制度,建立建筑节能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大对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新建建筑施工图文件建筑节能设计合格率、施工执行率要达到100%,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执行节能公示率要达到100%。在全省逐步推行公共建筑用能定额管理,年内选择一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加大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启动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的示范工作。省厅今年组织实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3个,各设区市也要选择1至2个条件成熟的工程项目进行太阳能、浅层地热应用示范。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工作,已经进行了安排,明确了目标任务,要全力进行推进。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通过项目的实施,完善政策制度,确定改造模式,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业主为主体的工作格局。今年的改造任务已进行了分解,各地工作的进展情况,省厅将进行检查考核。国家已全面启动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各城市在建筑节能工作上要建立财政支持政策,明确专项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的财政支持资金。
    加快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已经成为影响我省生态环境改善的主要问题。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今年省政府继续与各城市人民政府签订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标责任书,确定今年建成污水处理厂9个,开工9个;建成垃圾处理场13个,开工14个。省厅将组织督查组,对确定的开工和建成项目实行跟踪督促检查。希望各地能够高度重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要加快完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按照“政府建网、企业建厂”的原则,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建设维护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城市排水管网的建设和维护。大力推广咸阳市、杨凌示范区采用BOT模式的经验,对于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要尽快完成企业改制。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做好渭河流域计划开工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市场化步伐。
    依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进一步推进城市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着力体现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
    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以营造绿色家园、建设优美城市、创造良好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把创建园林城市推向深入。实施城市大绿工程,每个城市都要结合实际,规划和建设绿色长廊、绿色林带、绿色板块,让绿色环抱城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要通过实行“绿线”和“绿色图章”管理等有效手段,确保绿地系统规划有效实施。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活动,形成创建园林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广宝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经验,省厅将从组织形式、运作方式、规划设计、建设理念等方面加强对各市县创建工作的指导支持。榆林、延安、铜川、安康等生态脆弱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两年内消除园林城市空白状态。力争创建省级园林城市3-4个。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做大做强建筑业。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大力支持、发展民营企业的同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通过资质、资源整合,以资质管理为杠杆,培育壮大龙头优势企业。全面启动建筑市场行为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建立建造师、项目经理信息平台,加快人才合理流动。鼓励企业通过自身发展、联合、兼并等多种方式,提升其资质级别。
    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严肃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市、县属勘察设计单位事改企工作,规范勘察设计招标,推行勘察设计责任险,为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业的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从注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后查处,转向注重事前防范,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要依法严厉查处建设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监管,切实克服“重许可,轻监管”的现象,认真落实“谁许可,谁监管”的责任制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建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认真做好信访和群众性事件处置工作,畅通各级建设部门信访渠道,力求把上访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化解在基层。健全社会舆论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规划效能监察。建立完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机制,提高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重视程度和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在省规划委员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监管,加大对市县规划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预防和纠正各级规划部门执法不严,特别是只罚不纠、以罚代处的问题,重点查处一些重点工程不按法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和越权审批项目的违法建设。
    着力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要结合新时期城市建设的特点、难点及热点,创新城市管理机制,高度关注民生,以人为本,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认真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和考评机制。逐步将沿街占道经营,流动商贩归集入市、有序经营、规范管理,为小商贩经营活动提供合适的场所,减轻管理压力。在抓好宝鸡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促进城市管理向网络化、信息化迈进。进一步落实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地方政府责任制,加大对“黑车”等非法运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和发展。加强城建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城建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积极推行建设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集中统一、科学协调的管理机制。
    出台《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申报审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重点查处捂盘惜售、恶意炒作、哄抬物价等行为。依法规范房屋拆迁,严格控制拆迁规模。继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新建建筑的监督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深入开展对外省进陕建筑业企业的专项检查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切实重视建设行业统计工作。目前,大部分县市都能认真上报统计数据,但还有个别市县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不能按时上报,对行业统计和建设工作任务考核带来一定的影响。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重视统计报表工作,落实主管局长负责统计报表工作的目标责任机制,为全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做好基础性工作。
    (六)加强勤政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建设行业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和谐陕西,各级建设部门在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进程中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建设领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坚持为基层和群众服务。深入基层,了解实情,体察民情,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切入点,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力戒官僚主义,防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完善考核考评工作机制,务求各项取得新成效。
    结合当前全省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建立“创评”竞赛活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建设行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坚持“三个更加注重”,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2008年-2012年惩防体系规划,不断促进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同志们:全力做好今年全省建设领域各项工作,对推进全省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新局面至关重要。我们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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