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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省进陕建筑业企业办理延期审核或备案的通告

日期: 2008-3-10




各省建设厅驻陕办事处及外省进陕建筑业企业:
    
      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07]54号)的要求,到2008年2月底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2008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外省建筑业企业办理进陕延期手续或备案手续均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企业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可随时到建筑管理处办理延期或备案。



陕西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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