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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及春季

日期: 2008-5-12

(陕建发[2008]91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08]27号)及省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应急办函[2008]9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积极推进 “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有效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厅决定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及春季安全质量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及春季安全质量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我省建筑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危险源预警、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省建设厅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及春季安全质量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许龙发
    副组长:高小平、丁守宽
    成员:  王光荣、王俊川、何清堂、贾安乐、任占厚
    三、督查形式
    本次督查行动采取三个结合的形式进行:即与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开展自查相结合;与第二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相结合;与春季安全质量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
    四、督查重点和内容
    (一)重点地区和企业:今年以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地区、企业和施工项目部;
    (二)重点部位:预防坍塌事故(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和脚手架)、高处坠落(临边洞口防护、转料和操作平台)施工用电、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易燃易爆物品等;
    (三)主要内容:1、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建设、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安全措施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7.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整改、消号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等情况。
     8.特种机械设备的备案及登记情况。
     9.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
     10.今年以来部、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五、督察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听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关于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贯彻落实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及春季建筑施工安全质量大检查的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关于隐患排查工作和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及春季建筑施工安全质量大检查的有关资料;
     3、实地检查:查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施工现场必查);
     4、问题反馈: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给施工企业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责任方要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检查组报告。
    (二)时间安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工作安排,督查行动时间从4月下旬起至7月底。
我厅从5月12日起对各市区进行全面督查和检查,到达各市区的具体时间以各组组长电话通知为准(督查组行程及人员安排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督查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落实责任,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春季质量安全检查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2、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改,确保督查实效。
     3、重点突出,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使督查行动有计划、有步骤,稳妥推进,督促施工企业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企业要重点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4、加大工作宣传工作力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我省2008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报刊杂志、板报、横幅、标语、农民工夜校等形式进行宣传和动员,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引导各施工企业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部门,要公开曝光,通报批评。
     5、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按照以下时段要求将有关情况上报我厅。
    省厅督查组到达时报送督查行动的方案;6月1日、7月1日前分别报送5月份和6月份的督查行动进展情况;7月20日前报送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的工作情况。
    附件:督查组行程及人员安排
二○○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
督查组行程及人员安排
    1、第一组:  检查榆林市、延安市、铜川市
    组  长:王俊川    
    副组长:崔建民
    组  员:兰军利、米思顺、 吕忠年、刘 平(机械)
    2、第二组  检查渭南市、咸阳市、杨凌区、商洛市
    组  长:丁守宽  
    副组长:何清堂
    组  员:任占厚、彭 杰、李正才、李宇超、董培良(机械)
    3、第三组  检查宝鸡市、汉中市、安康市
    组  长:贾安乐
    组  员:杨海平、薛钊、毛家瑞、庄德福、曹惠石(机械)
    4、综合组:(以上三个检查组合并)检查西安市
    组  长:许龙发   副组长:高小平
    组  员:检查组所有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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