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监协发(2008)016号
关于开展评选2007----2008年度陕西省
“先进工程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和“优秀监理工程师”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纪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创新发展20年,树立我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良好形象,鼓励工程监理企业加大改革发展力度,激发监理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提升行业协会的服务能力,促进我省工程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2008 年度“先进工程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优秀监理工程师”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工程监理企业:
在陕西境内注册,是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的会员单位。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优秀监理工程师:
所在企业是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并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陕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同时在一个监理企业连续三年任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工程监理企业:
①、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近两年没有发生过监理责任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未受到过省级建设行政通报或处罚。
②、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机构健全,经济效益好,所监理的工程至少获得一项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奖(不含文明工地)。
③、企业市场行为规范,坚持公平竞争,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④、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支持协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⑤、监理业绩(2007-2008年)
甲级资质单位:已竣工的监理二等以上工程在四个以上,其中有1-2个一等工程;2007年、2008年每年监理费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
乙级资质单位:已竣工的监理三等以上工程在三个以上,其中有1-2个二等工程;2007年、2008年每年监理费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上。
丙级资质单位:已竣工的监理三等以上工程不得少于两个;2007年、2008年每年监理费合同额在80万元以上。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监理原则。
②、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陕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已岗位注册,有监理企业的聘任文件。从事工程监理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三年以上(含三年)。
③、能认真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其它建设标准、规程,2007年、2008年监理的工程全部合格,且至少有一项获得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奖(不含文明工地)。
④、专业知识丰富,技术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职业道德良好,廉洁自律。任总监理工程师期间所监理的工程未发生过质量责任安全事故。
3、优秀监理工程师:
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监理原则。
②、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陕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已岗位注册,有监理单位的聘任文件,从事工程监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担任监理工程师3年以上(含3年)。
③、2007年、2008年监理的工程全部合格,且至少有一项获得地、市(区)以上优质工程奖或其它奖项(不含文明工地)。
④、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强,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监理工作认真负责,所监理的工程未出现过质量责任和安全事故。
三、评选名额:
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申报。
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优秀监理工程师:符合评选条件的还应按企业监理工程师总人数(国证 + 省证)的比例推荐:
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企业监理工程师总人数100人以下的可推荐一人;101人以上的可推荐两人。
优秀监理工程师:企业监理工程师总人数50人以下的可推荐一人;51-100人的可推荐两人,101人以上的可推荐三人。
四、申报办法及评选工作程序: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人数比例推荐,并打印填报《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申报表》、《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表》和《优秀监理工程师申报表》(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一式贰份,分开装订,盖章后报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2、省建设监理协会成立评选组织,条件公开,工作透明,根据评选条件、名额认真组织评选工作。
3、省建设监理协会还将召开有关会议对评选出的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和先进个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和称号,通报批评。
4、对于获得先进工程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者,省建设监理协会向其颁发荣誉证书,并在《陕西建设监理》等刊物上公布。对获得表彰的优秀个人,建议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具体要求:
1、无论是申报先进单位或优秀个人在上报获奖工程项目时应该分别附上每个获奖工程项目的复印件或获奖工程项目的文件复印件,每个获奖工程应分别各填一份表。
2、申报优秀总监及优秀监理工程师时应附上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
3、请各单位将先进申报材料于2009年2月28日前报省建设监理协会,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李绍元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8号新城国际大楼B座801室
电话:029-87434058 传真:029-87431273
5、附件:(可自行复印)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抄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陕西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