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09-9-2
陕建发[2009]151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建设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委、西安市地铁办:
为了切实提高当前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祖国60年大庆。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 “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9]322号)要求,我厅定于2009年9月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平台,围绕今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认真做好“质量月”活动的动员与组织工作,将本次活动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的精神,全面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大力提升我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为推动我省建筑业市场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以“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全面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为主题的讨论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增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加强对建设各方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法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对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记录和公示制度,特别要结合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的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质量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将有关责任方记入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曝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检查,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三、活动安排
(一)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省厅决定于9月 19 日(星期六 )在全省县以上城市开展“质量咨询宣传日”活动。
(二)各地市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手段,以上街进行质量宣传、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各地市要开展以宣传《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主线的知识竞赛、演讲、座谈等活动。
(四)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广泛开展教育和技术培训活动,各地市结合本次质量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广大职工品牌意识,提升企业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围绕国务院部署的“质量安全年”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做好“质量月”活动的部署组织工作。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内容、形式,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打造出“质量月”活动的品牌。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推进品牌战略、标准贯彻实施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等工作,要在“质量月”活动中突出民生主题,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要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将“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植根于企业文化之中。
(四)企业的工会组织和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与优势,积极动员员工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质量月”活动,宣传和普及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管理的知识、理念、方法和技术,努力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质量观念和质量技能。
请各地于2009年10月10日前将本次“质量月”活动以及检查整改情况的总结材料报送我厅建筑管理处,并抄送省质安监督总站。
联 系 人:金 冀
联系电话:(029)87291490
附件:200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夯实质量安全基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夯实质量安全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全面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抓质量,保增长,促发展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人民的生命
质量是企业的信誉和生命
讲求质量诚信,践行社会责任
质量关系你我他,涉及个人与国家
创造高质量,奉献高质量,享受高质量
坚持质量第一,保障质量安全,促进科学发展
抓质量,讲诚信,树品牌形象
质量缔造中国品牌
提高标准意识,促进科学发展
关注民生,重视质量
共筑质量大堤 ,共享和谐生活
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重视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
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
坚持科技创新,发展自主品牌
加强领导 严格管理 树品牌企业 创精品工程
质量赢得市场 诚信铸就品牌
产品是企业的形象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以“质”取胜 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