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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之前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09-9-2





陕建函[2009]403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安市市政委、西安市地铁办: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国庆60周年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省厅决定9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这次检查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09]59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09]11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陕建发[2009]115号)要求展开工作,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为重点,狠抓脚手架搭设质量,彻底消除密目网污染、陈旧、破损等严重影响建筑业整体形象的不利因素。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既要全面消除施工安全隐患,确保我省施工安全形势保持良好态势,又要营造安全文明施工氛围,使我省建筑施工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使全省建筑工地以崭新风貌迎接国庆60周年到来。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9月1日至9月15日,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对成见的所有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质安监督机构对所监督的工程进行全面督查;
  9月15日至9月25日,由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的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工程以及沿街道和公路两侧的在建工程进行重点查差;
  9月20日至9月30日,省厅将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检查内容
  1、高大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论证及安全状况;
  2、一般脚手架搭设情况、特别是架体密目网围护的观感质量情况;施工用电、临边、洞口防护情况;工地围墙安全状况和观感效果情况;雨季安全措施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及执业资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 “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以及“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检查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部署安排和检查落实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迎国庆”专项检查工作。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单位、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立即对专项检查进行部署安排。企业要对所属工程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项目部彻底消除施工安全隐患。特别是脚手架搭设和密目网质量的好与坏,既影响建筑业整体形象,又影响市容市貌、也影响企业形象。所以,对密目网破损、污染严重的,必须进行更换,确保以安全、文明的良好的风貌迎接国庆佳节。
  (二)履行旁站监理职责。工程监理单位要对各项目监理部进行检查,督促和协助项目监理部搞好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逐一记录,逐一督改;对有较大安全隐患的,应当下发监理通知单,并由专人负责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由领导带队,采取随机巡查,重点查差的方式,加强对辖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工地、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类登记;对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监督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影像资料报检查组;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从重处理,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处罚力度。对在这次专项检查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安全隐患突出,整改不彻底,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一是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二是要对施工、监理单位法人进行约谈;三是要暂扣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及监理人员执业证书;四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脏乱差工地和项目负责人予以公开曝光。
  (五)总结汇报。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一是要总结本地区施工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予以推广学习;二是要寻找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施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或突出问题,予以治理;三是要结合这次检查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为迎接全省秋冬季安全质量执法检查,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打好坚实基础。
  各地请于9月30日前将此次检查的工作情况以书面及电子版格式上报我厅。
  联 系 人:金 冀
  联系电话:(029)87291490
  电子邮箱:jinj@shaanxijs.go.cn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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