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09]182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为了做好2009年“质量安全年”活动,加强秋冬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决定在全省开展2009年秋季建筑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0月20日至10月24日:建设工程各方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进行自查自改;
10月25日至11月4日:工程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检查;
11月5日至11月25日:我厅将组织三个检查组对全省进行检查,第一组检查榆林市、延安市、铜川市;第二组检查渭南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第三组检查安康市、汉中市、商洛市,到达时间和人员另行通知。
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8月份对西安市、宝鸡市进行了督查,以上两市这次不再列入我厅检查范围,但两市要按照省厅的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省厅。
二、省厅检查方式和范围
(一)检查方式: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和查现场的方式,查现场采取抽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法。
(二)检查内容:
1、听汇报:(1)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质量安全年”活动的情况;(2)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3)辖区安全生产的基本状况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4)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处理、结案情况;(5)贯彻落实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厅《开展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情况;(6)“三项行动”统计报表;(7)各地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情况。
2、看资料:(1)查看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工作的相关资料;(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情况;(3)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开展情况;(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严重不达标和发生事故单位的处理情况;(5)对省厅春季执法检查下发执法通知书落实整改情况。
3、查现场:在各市(区)监督工程台帐内随机抽取2个在建工程、巡查2个以上在建工程。各市(区)另外检查1个县,在被检查县抽查和巡查各1个在建工程。
(1)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用电、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塔吊、施工电梯、“三保”使用、“四口五临边”防护等方面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论证及安全状况;对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审和实施、应急预案编制、安全措施费使用以及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及执业资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执行情况。
(2)在建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冬季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的制定情况。
(3)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情况,监理单位履行质量安全职责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这次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到有部署安排、有检查总结,有整改落实。
2、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对近年来事故多发企业、事故多发的部位以及重要场所和关键环节要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加强秋冬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严格责任,狠抓落实。要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治理责任,在这次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4、加强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已经开工的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重建、迁建工程做为此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地已开工项目要全部进行检查,确保校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