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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09年10月申请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审查意见的通告

日期: 2009-12-1


我厅对2009年10月申请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批结果通告如下,请各企业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以下要求尽快办理有关手续:
  1.审批通过的新成立企业,请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购买电子身份认证锁并上网申报,待网上申报成功后领取资质证书。
  2.审批通过的升级及增项资质的企业上网申报成功后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手续。
  3.属地管理的企业,由当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建设厅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或领取手续;省级企业凭单位介绍信直接到建设厅办理资质证书打印或领取手续。
  4. 我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收费,也未推销任何书籍。望各有关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5.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疑义的,可在2009年11月30日到12月9日间向我厅提出陈述,陈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9-066号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邮    编:710004  
  联系电话:029-87292026 
  附件:2009年10月申请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企业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2009年10月申请工程监理、招标代.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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