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管理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陕西省2008年-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文《关于2009年度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09]94号)及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09年度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陕建发[2009]153号)的要求,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设系统2009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陕建发[2009]123号)精神,为不断补充、更新、拓展和提高我省从事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促使其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对我省从事建设行业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二、继续教育内容
根据市场经济和建设领域新科技发展的需要,使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和掌握专业技术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信息。所选用的教材有:
1《土木工程施工技术》,李慧民主编;
2《工程项目管理》,李慧民主编;
3《陕西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自编)。
三、培训、考试与发证
根据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为每人每年脱产学习累计不得少于一周(按40学时计)。其中,公共科目的学习时间应占到1/3,专业科目学习时间不得低于2/3。学员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发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该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培训费用
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的有关收费标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需交培训费、教材费用、组卷考试考核费、继续教育证书工本费,初级400元/人;中级600元/人;高级800元/人。
五、报名及培训时间
各单位不同层次的培训对象应根据个人情况,按以下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表一、二):
1、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学习本专业最新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最新发展动向,成为本行业的技术专家和学术带头人;
2、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主要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培养独立解决负责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成为本专业的技术骨干。
3、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进行专业知识的补缺学习,加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掌握新技术使用方法,培养独立工作能力。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6日—2010年5月5日
培训时间: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请于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8:30~17:30报到,15日上课;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请于2010年5月19日(星期三)8:30~17:30报到,20日上课;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请于2010年5月21日(星期五)8:30~17:30报到,22日上课。
六、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到地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东校区(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6号公寓楼103室
2、联系电话:029—85015189 13609161448 胡长明老师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