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10]169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省级建设类社会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及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部门和行业形象,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省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就今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治本抓源头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把制度创新贯穿于政风行风建设的全过程,以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止谋取非法利益为重点,以完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抓好专项治理,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厅式”办公,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实行对所有窗口服务进行量化考评,坚决纠正服务不规范、办理时限长、提取手续繁杂等问题。加大对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跟踪检查,督促完成机构上划,严肃查处违规放贷、违规抵押担保、挤占挪用和骗提、骗贷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办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容积率公开公示制度,重点查处以权谋私和房地产企业捂盘惜售、哄抬价格、虚假广告、合同欺诈、恶意炒作、拒绝接受公积金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和开发项目普查,落实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登记备案、房地产抵押登记等信息网上公布制度,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健全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制度,完善交易与权属登记程序,规范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公开办事程序、要件、时限、收费标准、结果查询,接受公众监督。
认真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精神,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监管,规范管理部门、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行为,严肃查处挪用、截留、克扣、贪污拆迁补偿款及违反程序拆迁、暴力拆迁、拆迁补偿不到位等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事)件,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完善拆迁许可、听证等各项制度,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围绕“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规范和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合同意识,开展业主满意率调查,积极参与示范小区创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推行网上查询、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对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名目收费或服务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场地牟取利益等违法行为,按照资质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注销或降低资质等级。
(三)切实解决市政公用行业热点难点问题。以保障和改善群众生活为目标,着力加强城市道路、管网、供气、供水、供热、环卫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设宜居城市;设立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和建立群众意见台帐,做到有记录、有调查、有结果、有反馈,推进全省市政公用行业信息公开工作,供水、供气、供热销售、维修以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和依据,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救援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都要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市政公用行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大力开展星级管理、星级建设、星级服务活动。以“创佳评差”、“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服务标兵”、“文明工地”等创选评活动和各类竞赛为抓手,落实服务效果回访制度,建立公用行业服务人员服务星级档案,完善考评奖惩机制;已开通“12319”服务热线的城市要不断拓宽业务和服务覆盖面,向县城拓展,未开通热线的设区市要将所辖县一次规划到位,分批次建设;在继续采用发放宣传单,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手机短信、网络等新模式,加大解决市政公用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力度,营造政府引导、行业主办、社会参与、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加强对规划审批程序的监督,特别是对建筑日照间距、绿化率、停车位等指标的控制。对全省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纠正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更改容积率、不执行规划公开公示制度、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后的监督检查不够等问题。
持续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管,深入推进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擅自邀请招标、围标串标、挂靠和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强化对招投标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操作,依法秉公办事,树立良好形象;强化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对走风漏气、打分不公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加强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加强施工图审查;严格执行工程担保制度,对没有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开工手续;严禁并查处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任意更改合同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严格执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对全省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查处力度;认真宣贯《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落实责任制,确保建筑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公开试点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建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构建全系统统一的项目信息公开服务平台,顺畅省、市、县各部门信息发布渠道,提供全省“一站式”信息公开共享服务。落实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全面建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加快构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健全建筑市场主体信用奖惩机制。
(五)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实施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行为;完善申请、审核、轮候、复核等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坚持阳光操作,采取媒体公示、群众举报、政府监督等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资源优先用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素质,强化管理创新,推进规范化管理,努力促进住房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风行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从2009年度政风行风考核测评结果来看,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存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仍很突出,特别是物业管理、天然气、热力供应等行业群众满意度相对较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重点、攻难点,着力推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市对县区政风行风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投诉举报和群众意见台帐。按照信访工作办理程序,及时处理来信来访,确定专人查看、答复《政风行风热线》网上咨询、投诉,及时解决政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坚持动态管理模式,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社会评议等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颁布的《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照5个方面31种需要追究责任的行为,开展扎实有效的专项整治活动。以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为载体,统筹安排,统一部署,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各项任务层层落实到位。
以基层为重点,抓好政风行风测评和评议工作。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把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坚持定期组织评议、定期考评通报。从今年开始,在陕西建设网设置“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风行风测评”专栏,实行网上测评,网民对公布的12类测评对象,即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积金、工程质量安全、城乡规划、房屋权属登记、物业管理、自来水、燃气、热力供应、公园服务管理、市政管理、污水垃圾处理等部门和单位进行评议。年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各设区市开展交叉互评,政风行风测评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等紧密结合,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测评中位于后三名的,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当年报部和省厅评优评先资格。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