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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年第二期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日期: 2010-12-21

 
         
 
 
 
                             陕监协(2010)22号
 
 
各有关监理单位及注册监理工程师:
    根据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和陕监协发(2010)019号《关于组织举办2010年第二期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2010年第二期陕西省全国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含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含有房屋建筑工程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含有市政公用工程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需要延期注册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培训机构
   受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委托,陕西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仍由省监理协会协作组织管理,并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此期培训单位为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三、培训费用
   1、必修课(48学时)和房屋建筑工程(24学时)、市政公用工程(24学时)选修课,每人计人民币1500 元。
   2、必修课(48学时)和房屋建筑工程(48学时)选修课,每人计人民币1410元。
   3、必修课(48学时)和市政公用工程(48学时)选修课,每人计人民币 1430元。
   4、只有必修课(48学时) 、房屋建筑工程(24学时)选修课,每人计人民币1152元。
   5、只有必修课(48学时)、市政公用工程(24学时)选修课,每人计人民币 1172 元。
   6、只有房屋建筑工程(24学时)选修课,每人计人民币546元。
   7、只有市政公用工程(24学时)选修课,每人计人民币566元。
   四、培训地点
   必修课、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2010年12月24日---12月30日在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报到培训。报名时请单位集中填写报名表(电子版),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的复印件各一份,一寸照片3张。需住宿的学员可就近自行安排。具体培训事宜见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举办2010年第二期陕西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必修课、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招生简章。
地址:西安市南郊小寨长安中路161号,长安大学小寨教学区1#楼一层北侧雨篷下培训岗位办公室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37305
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联系人:马  英
联系电话:029--87434058
 
附件:2010年第二期全国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抄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培训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抄送: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附件:理工程师(房建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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