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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用水器材确认登记产品名单的通知

日期: 2011-4-1

陕建发〔2011〕58 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房管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陕西建工集团,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的通知》( 陕建发〔2010〕13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水器材确认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07〕48号)精神,省城市节约用水指导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2010年申报的21类590余种产品进行审查,对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节水规定新确认登记的204项和年度审查合格的309项用水器材确认登记的产品名单予以公布。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定,组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部门加强对用水器材的监督检查,对未经确认登记、达不到节水要求的用水器材,各类工程不得使用,对违反节水规定的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肃处理。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前期公布的同类产品名单自行作废。对2011年取得《陕西省用水器材确认登记证书》的产品及企业在陕西建设网上定期进行公布。
(网址:http://www.shaanxijs.gov.cn/web/main/index.aspx#
 
附件:陕西省用水器材确认登记产品名单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陕西省用水器材确认登记产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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