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12]42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规划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的文件精神,现决定对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进行2011年度资质动态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1)未参加2010年动态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工程监理企业;
(2)资质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2010年的监理企业。
二、考核内容:
1、2011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企业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和注册人员情况;
3、2011年工程监理企业统计报表上报情况;
4、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行为记录。
三、考核应提交的资料:
1、《陕西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考核表》(一式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注册人员注册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4、2011年度监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以上材料需核对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成册。
四、考核的程序:
企业(含建筑业试点强县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动态考核材料报企业所在地设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对原件,核查企业所填报表格,重点考核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它不良行为记录,核查企业注册人员在岗情况,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省建设厅。
五、考核时间:
2011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动态考核时间从2012年3月1日开始至2012年5月3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项:
1、经核查,企业符合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且按时上报《2011工程监理企业统计报表》的,考核结论为合格。
2、企业未达到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或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未按规定上报《2011工程监理企业统计报表》的,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对按规定应参加动态考核而未参加的企业及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在陕西建设网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仍未达合格标准的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取消其资质,属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资质建议建设部给予处理。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