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协会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用水器材确认登记产品名单的通知

日期: 2012-4-5

陕建发[2012]70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管理局、规划局、建委、房管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市政管理局,西咸新区建设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水器材确认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07〕48号)和《关于发布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的通知》(陕建发〔2010〕139号)精神,省城市节约用水指导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2011年申报的29类1069余种产品进行审查,现对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节水规定新确认登记的235项用水器材产品和年度审查合格的410项用水器材确认登记的产品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定,组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加强对用水器材的监督检查,对未经确认登记、达不到节水要求的用水器材,各类工程不得使用。在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中,要全面推广采用节水型器具。对违反节水规定的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肃处理。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前期公布的同类产品名单自行作废。对2012年取得《陕西省用水器材确认登记证书》的产品及生产企业在陕西建设网上定期进行公布。

  网址:http://www.shaanxijs.gov.cn/web/main/index.aspx#

  电话:(029)87297119

  附件:陕西省用水器材确认登记产品名单.doc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陕西省用水器材确认登记产品名单.doc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