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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2年到期的陕西省监理工程师进行继续教育的通知

日期: 2012-10-17

各监理企业:
    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陕西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陕建函[2010]318号),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受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委托,现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持有2006年换发的《陕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参加2010年继续教育的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并在监理企业执业的。
    (二)个人执业印章2012年12月31日到期的。
    (三)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参加培训,原有《陕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执业印章上交注销。未参加2010年继续教育的人员,岗位证书自动作废,不再参加此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及课时
    (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与监理风险控制;
    (二)建筑工程新法律法规、新标准与规范;
    (三)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
    (四)课时24学时(三天)。
    三、培训机构
    此次培训委托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承担。
    四、培训费用及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550元/人。
    (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共分五期进行,培训时间从2012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结束,具体教学日程安排见附件一。
    (三)各监理企业根据正在监理的项目需要,合理安排好人员培训时间,严防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参加培训。
    五、报名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企业将所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统一填报,并根据教学日程安排注明需参加培训班的期次,由企业统一汇总后到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报名材料:《陕西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见附件二),并携带所有参加继续教育人员的《陕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至11月16日(节假日休息)。
    六、办理省证延期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培训班结束后,企业携带《陕西省监理工程师延期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见附件三),并携带需延期人员的《陕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原执业印章及学时证明,统一到省建设监理协会办理岗位证书的延期和执业印章的换发。
    (二)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参加培训达不到学时要求的(以学时证明为准), 不予办理岗位证书的延期和执业印章的换发。
    (三)延期办理时间:2012年12月17日至2013年元月11日(节假日休息)。
    七、联系电话及地址
    报名地址:西安市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1509室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联系人:马 英   郭兆蓉       电话:029—87434058
 
    培训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61号长安大学小寨校区1号教学楼北侧雨棚下建筑工程学院岗位培训办公室
    联系人:焦老师               电话:029—82337306
 
附件一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doc
附件二省证继续教育报名表.xls
附件三省证延期汇总表.xls
 
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抄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抄送: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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