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各单位、厅管各社团: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504号)精神,为做好我厅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验对象
2014年度拟申报晋升职称的人员。
二、复验内容及学时要求
(一)复验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习科目、登记单位、复验登记。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认证学分需提供培训证书、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课程研究、论文、著作等相关材料。
(二)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在2012年度学习不少于48学时,其中参加省上统一规定的公需课学习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6学时。2013、2014年度学习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公需课学习科目严格按省人社厅规定的科目执行。
三、复验方法
本次复验工作结合我厅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同时进行,即由各单位在报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材料时将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四、复验须知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同时交验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按照相关规定,凡任期内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或《继续教育证书》验证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请各单位及时宣传有关政策,确保后续职称评审等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杨鸽妮 联系电话:87294457
附件: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申请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
附件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年度: 经办人: 琀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任职时间 |
本任期累计总学时 |
证书 管理号 |
复验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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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机关(盖章): 谀证人:
(上报Excel电子格式,书面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一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