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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钢副厅长在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推进会暨新资质标准宣贯会上的讲话

日期: 2015-6-19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推进会和新资质标准宣贯会,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会议和前天召开的省住建、国土部门“优服务、稳增长、促发展”座谈会精神,对我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进行宣传贯彻,落实省厅、金融办《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银行保函和信用担保的通知》。刚才,省信息中心就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操作流程、方法步骤进行了介绍,建管办对我省贯彻落实住建部新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进行具体解读。下面,按照会议议程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名制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近年来,随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断加大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业得到迅猛发展,为保持我省经济快速发展、促进劳动力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2014年,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557.7亿元,同比增长13.8%;实现增加值1650.89亿元,同比增长13.6%,占全省GDP的9.3%;建筑业从业人员达136.5万人, 其中农民工占80%左右,居各行业用工之首,应届毕业大学生在建筑业就业近2.9万人,占已就业毕业生总数的11.82%。今年第一季度完成产值761.4亿,同比增长19.3%。但与此同时,由于建筑市场监管滞后,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资质资格挂靠和关键岗位人员不到位不到岗等问题突出,成为制约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与“现场”互联互动,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在全省推进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是深化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一)推进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是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工程质量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城镇化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对于质量安全工作,习总书记特别强调:“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一定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对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不法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工程质量安全是建筑业发展的底线,也是政府监管的重要职责。一些“楼脆脆”、“桥晃晃”、“路歪歪”和质量安全事故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群众意见很大。项目部、监理机构中这些把握工程质量关口的人员冒名顶替,或不到位、不到岗,不能履职尽责是导致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推进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就是要对全省新开工和已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制作核发实名卡,并依据工程项目中标合同,通过信息系统平台,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和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7类人员与项目绑定,进行实时动态监管,确保其在岗履职,从源头上排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人为因素。
  (二)推进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迫切需要。去年年底,省厅对各地市36个工程项目进行了抽查,基本上每个项目都或多或少存的在一些问题,反映了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诟病已成为久治难愈的顽症:建设单位未批先建,规避招标,压低造价,强行要求企业垫资,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资质资格挂靠;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素质偏低、冒名顶替、脱离岗位,监理工作流形式、走过场。工程项目中标后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快,企业申办资质后注册人员、法人变更快。导致业主对施工企业不满意,施工企业对市场不满意,社会各个层面对市场和政府也不满意。现在我们许多企业存在合同纠纷,项目竣工几年拿不到工程款,原本薄利又久欠不结,使得企业陷入困境,根本原因还是市场秩序不够规范所致。推进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只有这样,才能为建筑业发展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三)推进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是落实新资质标准的具体举措。根据住建部赋予我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试点任务,省厅建立以项目管理为龙头,以诚信体系为核心,以建筑施工现场实名制为手段的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提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市场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先后筹集1700余万元,以政府采购招标形式,研发了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并于去年年底通过住建部首批(第三家)试点验收。该平台集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体系、工程项目管理、行政许可管理等业务为一体,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
  今年年初,针对住建部提出的整改要求,省厅在商洛、安康开展建筑施工许可证审批系统一体化监管试点,实现了项目基本信息采集与日常业务相关联。按照住建部《关于推进建设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试点联网省市企业申请住建部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以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发布信息为准,未进入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将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为贯彻住建部新资质申办要求,省厅于2015年4月22日下发了《关于转发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要求2015年10月1日前所有建筑企业必须完成基本信息入库工作,进入我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已有的本省工程业绩、注册人员信息,无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各地应充分利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加快企业、人员、项目、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认真做好企业资质就位的相关信息的上报和审核工作。
  (四)推进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是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建筑业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改革发展步伐,对于打造陕西经济增长“升级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4年9月18日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推进关键岗位实名制作为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去年下半年以来,省厅经过调研论证,研发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系统,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与系统平台配套的考勤终端设备及供应单位。2014年11月起,分别在西安、宝鸡、商洛、安康市39个在建项目展开试点,参加考勤人员463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企业单位、工程项目部都可通过平台系统实时查看项目人员到岗考勤情况。截止今年4月28日,已在全省15个市(区)、直管县完成软件系统、制卡机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具备全面推行的基本条件。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企业、保护优秀企业的有效手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建管科(处)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相应保证措施,切实做好检查督导和跟踪服务,确保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在全省在建项目上得到全面落实。本省及外省入陕建筑企业要积极购置终端设备尽快开通考勤,推进企业信息化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全省建筑市场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明确任务措施,整体推进实名制管理
  一要制定整体推进计划并抓紧启动。据各地统计上报,截止三月底我省共有在建项目5187个,其中西安2133个,杨凌84个,安康483个,汉中456个,商洛242个,咸阳300个,西咸新区181个,宝鸡573个,延安435个,渭南429个,榆林505个,铜川127个,韩城75个,府谷33个,神木31个。各地要按照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权限,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对今年新开工的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必须全部实施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2015年1月1日前开工的已在建项目,法定手续完备的,要在8月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和设备安装,组织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对因各种原因手续不全的招商引资、保障房、棚户区改造、移民搬迁等项目,督促相关单位抓紧完善相关手续,10月1日前要做到手续完善、落实实名制管理;对擅自开工、严重违法违规的工程项目,要坚决关停,绝不能允许有监管之外的违法违规工程存在;对职能交叉或职责划分不清的区域,要积极向相关领导汇报,明确监管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绝不能允许有脱离政府监管视线的工程存在。
  二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动态考核力度。各地要按照工程项目规模,强化对在建项目施工现场项目部、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和到岗履职情况的考核检查。根据对全省已开展的39个项目试点情况,关键岗位实名制人员,依据每月22个工作日、每天工作6小时,每月考勤时间达到考勤要求75%的即视为合格。相关部门组织现场检查巡查时,要依据《陕西省建筑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信用记录,对到岗履职不符合要求的,要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及时在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曝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给予严肃处理。
  各级建筑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企业、人员资质资格业务和开展资质动态核查时,对于未按规定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和完成基本信息采集录入的企业,不得受理相关业务申请,其企业业绩在资质审核时不予认定,该项目不得申报全国及省、市组织的“鲁班奖”、“长安杯”、“文明工地”等各类创优评选;外省入陕企业要坚决清除出陕西建筑市场。今后省厅将结合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把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考核内容,一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三要切实将陕建发〔2015〕27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依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政策发展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4〕31号),省厅和省金融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银行保函和工程信用担保的通知》(陕建发〔2015〕27号),业界反响强烈,普遍认为很必要很及时,也得到了住建部的高度关注和肯定。4月28日,住建部市场司吴慧娟司长一行6人来陕,对我省建筑业政策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认为这是减轻企业负担的一条重要措施和经验,要求进一步加大推行力度。但从落实情况看,还没有引起各级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各地执行情况也差强人意,效果不大。我这里再次强调,在建筑业企业招投标活动中,凡需提供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建筑业企业提供的银行保函,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不得拒绝接受,各招投标代理机构和招投标管理部门必须认可。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与建筑业企业进行工程款结算时,凡建筑业企业提供的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包,建设单位不得扣压工程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各级招投标管理机构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开标过程或中标备案时,对建筑业企业提供的银行保函拒收或额外附加收费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凡建筑业企业提供银行保函的,要督促建设单位结清剩余工程款。
  各地不管是局里文件还是招标办的文件,凡与此规定不符的要立即修改。省招标办、质监总站、造价总站要抓紧制定与本规定相配套的具体落实办法,规范本系统行为。厅建管办要积极联合省金融办调研制定工程信用担保公司组建方案,细化推进配套细则,确保陕建发〔2015〕27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推行新资质标准和推行实名制管理是我省建筑领域一项全新的工作和任务,为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清实名制管理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厅建管、质检、招标、造价、质量安全、注册中心、信息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协调联动,相互支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要加快全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建设。今年5月1日起,相关部门在办理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备案、资质资格核准等业务时,应同时进行信息采集录入,9月30日前健全完善我省企业库、人员库和项目库(包括近五年完成的工程项目)。10月1日起,企业办理资质资格业务时,按规定要求必须进入系统平台的基本信息但未进入系统的,将不再作有效认定。
同志们,会议安排的两项工作关乎建筑业的长远发展大计,关乎工程质量水平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大家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来源:陕西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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