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监协〔2017〕12号
各会员单位:
在总结2016年、2017年省协会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经验教训和征求部分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改革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办法。将原由协会集中面授培训改为由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8、2.0.9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要求条件,自行组织培训。协会每季度集中考试一次,考试通过后发同效力《陕西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培训教材仍用《建设工程监理操作指南》(第二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自行购买或到协会购买。
监理员培训发证(《监理员》)从2018年起施行。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一是便于灵活的利用时间学习;二是将协会每年两次集中培训改为每年四次考试;三是可以将个人特长及企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四是节约经费。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陕西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自行培训实施细则
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抄送:各位副会长、秘书长
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 2017年10月23日印发 存档:2份
附件:
陕西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自行培训实施细则
为了更具体地指导会员单位自行组织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有效的和协会对接,提出以下细则:
一、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8、2.0.9中规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要求条件,认真审核参加培训人员的证件、材料,若有不符,报名单位负全部责任;
二、监理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培训,但学习课时不得少于24学时;
三、培训教材以《建设工程监理操作指南》(第二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主,亦可增加实际工作中的内容;
四、监理单位以单位名义(不接受个人),在每年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向协会报名考试,报名时需填报参考人员汇总表(附件1)、人员登记表(附件2)(自贴照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经协会审核后统一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协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省统一时间考试,考试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考试地址:西安、咸阳、渭南、铜川、商洛集中在西安或周边方便的地方;宝鸡、汉中、安康、延安、榆林各设一个考场(单位亦可根据考生的分布地域自选考场),请地方协会或监理单位协助。协会可根据报名人数的多少随时调整考试地址,届时会提前通知;
七、考试时间、地址提前十个工作日在协会网站上通知,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在协会网站上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20个工作日后发证(领证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考试合格人员2寸照片一张)。考试未通过的人员,可重新报名考试;
八、报名时收考试费100元\人,非会员单位150元\人;(用于考场租赁、请专家命题和阅卷、考卷印刷、证书制作及差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