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监协发(2018)1号
各会员单位:
自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发出《关于改革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办法的通知》(陕建监协发〔2017〕12号)以来,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及一些会员单位的建议,依据“放管服”结构改革的趋势,需要进一步改进,经协会秘书处提议,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陕建监协发〔2017〕12号文件中:“协会每季度集中考试一次”,改为:由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8、2.0.9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要求条件,严格审查,对审查合格后的人员每季度组织一次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考试(通过率控制在80%)。对考试通过人员由监理单位填写全省统一格式的《陕西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陕西省监理员证》,每个季度最后10个工作日一并将《陕西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报送表》(附件1)或《陕西省监理员培训考试报送表》(附件2)报送省建设监理协会统一编号、备案、盖章。
该办法自2018年第一季度起施行。
附件.xls
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