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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省级传统村落实施挂牌保护

日期: 2021-10-28 9:34:1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要求,推动我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和发展利用,省住建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统一设置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标志(以下简称保护标志),对省级传统村落实施挂牌保护。

保护标志由陕西省传统村落徽志、主题词、村落名称、二维码、监制单位、公布日期等6部分组成。其中,陕西省传统村落徽志、主题词、监制单位按统一样式及内容制作,村落名称、二维码、公布日期根据每个村落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并按统一样式制作;村落名称为公布列入陕西省传统村落名录的具体村落名称;二维码可通过扫描其查看到具体村落信息;公布日期为公布该村列入陕西省传统村落名录的具体年月。

通知明确,陕西省传统村落标志牌(以下简称标志牌)为悬挂匾牌,可用于室内或室外悬挂展示。省住建厅提供标志牌样式,各地可根据当地特色选择木、石、金属等适宜材质制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放大制作成碑状标志牌,但文字、内容等应与保护标志要求一致。

通知要求,所有列入陕西省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应设置标志牌,各地要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挂牌工作。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挂牌保护工作(含标志牌制作)。标志牌的知识产权属于省住建厅,除用于陕西省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付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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