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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1-11-2 10:33:28

各区、县住建局,西咸新区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局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10月15日至28日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10月15日至28日,市、区两级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检查项目912个次(市住建局领导带队3次、检查项目28个),排查整治隐患2512处,责令停工整改项目36个,下发执法建议书9份,警示约谈企业24家,处罚金额37万元;截止目前,市、区两级住建管理部门督导检查项目9073个次(市住建局领导带队98次、检查项目253个),排查整治隐患15200处,责令停工整改项目270个,下发执法建议书140份,警示约谈企业410家,累计处罚金额3090.09万元,全市住建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可控。

二、好的方面

一是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得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有力且效果明显。如浐灞生态区、航空基地、雁塔区住建局严格落实每月通报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督导检查“无死角、全覆盖”。

二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资料归整较完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都在岗履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较好,整体安全管理水平较上半年有明显好转。如西安标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科为城·学府项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沈阳市振动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监理的中国铁建·国际城三期E组团项目。

三是大部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管控机制健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各环节严格管理、准确记录,工程档案较为完备、清晰,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高标准落实到位。如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陕西天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阿房宫养老公寓及养老服务中心一标一期项目。

三、存在问题

(一)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严。个别区县、开发区安全工作“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属地责任落实不严、不到位,存在对被市级通报项目或“病患”项目纠正、查处力度不大,敷衍整改,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排查整治效果不明显。如莲湖(大兴)住建局对被通报项目督促整改力度不足、整治彻底以及整改回复还不及时;广州天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施工、陕西知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土门四村DK1-2(一、二、三标段)项目对被通报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管理人员严重配备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且还存在施工吊篮限位器、挡板缺失或损坏严重等问题。

(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个别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仍存在“甩手掌柜”的现象,对项目采取“放羊式”管理,或存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的现象,安全岗位责任履职不到位,导致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如江苏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陕西恒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百利威现代供应链二期项目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严重不到位,总监理工程师长期未在岗履职;四川西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滨江翡翠城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

(三)危大工程管控存在短板。个别项目危大工程方案管控不到位,未批先建、方案论证不规范或不按方案进行搭设施工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项目悬挑脚手架与模板支撑架混搭、部分临边洞口未防护、土方掏挖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如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天地源丹轩坊三期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危大工程无方案,安全防护不到位,高处作业人员未挂设安全带。

四、典型案例

(一)曲江新区曲江·华著中城三期二标项目。(建设单位:西安汉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郭阳;施工单位:福建第五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骆伟林;监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邵庆华)

主要问题:

1.施工现场多名作业人员佩戴破损、报废安全帽;

2.建设单位未在开工前一次性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

3.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作业层内临边防护缺失,并且无安全警示标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设危大工程公示牌,塔吊防坠器失灵;

4.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滞后,楼内无消防水带、水枪;

5.施工电梯标准节变形,检修口限位器失灵;

6.模板支撑立杆自由端大于650mm,梁底缺少立杆、扫地杆;

7.电梯井防护脚手架(24m以上)无专项方案,现场已使用。

(二)灞桥区三迪灞河壹号(BQ4-14-3)一标项目。(建设单位:西安迪航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负责人:屈金珠;施工单位:福建省艾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甘;监理单位: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乃道)

主要问题:

1.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2.吊篮专项方案未审批、现场未验收,已投入使用,存在大角度斜拉力;

3.基坑开挖、支护无专项方案,无过程管理资料,无监测记录;

4.现场临边、洞口、楼梯口防护严重缺失,危险区域无任何安全警示标识;

5.临电存在“一箱多机”;

6.外架未按方案实施,部分落地架内侧立杆缺失。

(三)国际港务区百利威现代供应链二期项目。(建设单位:国福现代供应链(西安)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龙;施工单位:江苏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海龙;监理单位:陕西恒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孙梅)

主要问题:

1.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严重不到位;

2.监理列会无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岗;

3.无危大工程过程监管资料;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对通报的违规违法行为一律严查严处、跟踪复查、逐项销号,切实消除和杜绝危大、高坠、火灾、触电等方面的安全事故隐患,确保问题按时、高标准整改落实到位,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四季度安全形势稳定;

(二)请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深刻吸取安全事故项目教训,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不足,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100%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以更加严厉的措施和手段,全力抓好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三)请质安站对以上通报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三方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警示约谈,并会同城建干校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责任人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培训。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按照市住建局46号文相关要求,将问题项目查处情况于11月5日前报市住建局(质安处,联系人:张鹏斌,电话/传真:89130269)。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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