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质发〔2021〕8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陕西远和实业有限公司、陕西朗盛德实业有限公司、中正华宇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谱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陕西优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家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质发〔2020〕11 号)规定程序要求,申请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规定,决定对陕西远和实业有限公司、陕西朗盛德实业有限公司、中正华宇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谱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陕西优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撤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许可,并将其不良行为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予以公布,自通报发布之日起重新申请参加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各市(区)要依照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全面实施监督管理;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引以为鉴,严格遵守建筑施工企业标准化考评等相关规定,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