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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 省交通厅联合发文明确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事项

日期: 2022-2-18 9:50:51

近日,省住建厅、省交通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就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有关事项作了具体明确,推动我省交通领域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高质量发展。

明确审验备案范围。服务区加油加气站属于特殊建设工程,应依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区综合楼、职工宿舍及维修车间等属于其他建设工程,应依法申报消防验收备案。服务区内不需要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无需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验收备案。

优化消防审验程序。服务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均由项目所在的市级住建部门受理办理。服务区内依法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消防设计)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后,即可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衔接消防标准适用。对于已开工建设且依法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消防设计)已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其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验收及验收备案抽查可适用建设时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厅消防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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