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提出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推动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悉,《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行动计划》明确,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