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函〔2023〕1208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厅第二批职称信息数据统计报送工作,更好更高效服务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方便职称评审信息数据实现全国在线核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2009年以前(含2009年)各年度,经我厅评审或厅授权单位评审通过的初、中、高级职称人员信息。
2.按照省住建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建函〔2021〕132号)要求,2010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经我厅评审通过,数据仍未上传至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管理系统的职称人员信息。
人员信息已报送至职称证书系统的,或已办理职称电子证书的数据不再重复上报。
二、时间安排
数据集中采集上报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9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送程序
1.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个人)》(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并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原职称申报路径提交到原评审推荐单位(省级行业协会或省级有关部门)审核,证书原件经推荐单位核验后退回本人。
2.推荐单位分年度、分评审等级汇总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Excel格式),连同《数据上报承诺书》、职称证复件印(以上材料加盖公章),一并报送省住建厅审核办理。
资料报送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号皇城海航酒店8楼11号办公室。受理时间:工作日9:00至17:00。
四、其它事项
职称电子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换、打印、查询、查验等,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查看。
五、工作要求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职称信息数据是实现职称电子证书,以及评审信息全国跨地区在线核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细致安排,加大宣传,做好服务,按照“应报尽报”原则,认真梳理统计上报职称相关信息,确保不漏一人。
二是切实负起责任。专业技术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认真核验,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有效。对提交不实数据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在数据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中,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留足补正资料时间,如遇到新问题,可联系省住建厅或省人社厅进行沟通。
省住建厅联系人 雷思悦 电话:029-87432536 15353983583
省人社厅联系人 张利娜 电话:029-87285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