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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冬春季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11-19 15:14:41


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各建筑装饰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消除安全隐患,现结合季节性安全工作特点,就进一步做好2024年冬春季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生产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引导,紧盯冬春季防火减灾安全工作形势,全面落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要求,深入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行业监管、属地管理、企业主体“三个”责任,筑牢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生产防线,促进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内容

重点针对违规动火、不按规范作业,擅自拆改结构和承重支撑体系、违规施工等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做好整改问效。对限额以上装饰装修工程,要做到一应全管,严查严管;对限额以下工程,要做到滚动式检查,严厉打击违规作业,切实防范安全隐患。

(一)检查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手续是否齐全,参建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二)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变动、拆改主体或承重结构,是否存在危害房屋安全和施工人员安全的事故隐患。

(三)检查安全用电,动火审批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特别是高大建筑室内外作业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能否正常运行。

(四)检查施工班组中电工、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程序进行作业。

(五)检查施工现场设备机具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检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装饰材料存放使用情况。

(六)检查外墙粉刷、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是否存在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护不到位的现象。

(七)检查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使用不合格装饰装修材料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冬春季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建筑装饰装修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持之以恒抓好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预防。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夯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化任务分工,狠抓工作推动落实。各参建单位要始终筑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积极进行动员部署,层层夯实管理责任,扎实开展专项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

二是要突出工作实效。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及时全面梳理辖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清单,积极督促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认真开展专项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实施隐患清单式销号管理,切实把企业自查、管理督查、问题整改全过程无缝衔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紧盯问题销号;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并加强巡查检查,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实做细。

三是要严格执法力度。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要从严从重从快予以联合惩处。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高、整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要约谈管理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和拒不落实整改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依责进行处罚。市住建局装饰中心将不定期开展专项巡查检查。

四是要注重做好总结。各单位要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隐患“顽疾”,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建筑装饰装修施工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部门每月22日前将当月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zsb85579202@163.com。),2025年3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附件1)报市住建局。

附件:1.2024年冬春季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2.2024年冬春季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8557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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