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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

日期: 2025-2-10 9:37:05

陕建发〔2025〕1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1号)要求,省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均需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二、统计内容和依据

(一)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附件1);

(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附件2)。

三、报送流程

(一)年报

1.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于2025年2月28日前开展2024年统计调查工作,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以下统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各项统计调查数据,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2.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上报的统计调查数据,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审核完成后,于2025年3月15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将本行政区域内统计调查数据报送至省厅。

3.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应于2025年5月31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将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并将以上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527984144@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或报送材料不能准确反映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企业,将不列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排序名单。

(二)月报

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于每月7日前,登录统计调查系统按月组织填报2025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领域上月人员就业情况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计管理,明确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做好统计报送和审核工作。同时,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保证统计工作质量。

(二)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严格时限要求,确保应统尽统,保质保量完成上报工作。

(三)对瞒报、拒报、迟报的企业,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其列为动态考核重点核查对象;省厅将对组织工作滞后迟缓,统计数据把关不严的地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四)统计调查系统供有关企业和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免费使用。用户可在统计调查系统首页下载操作说明,按照操作说明进行登录和操作,如遇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技术咨询联系。

(五)为便于开展统计工作,请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加入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群:551090252;请各企业统计人员及时加入统计报表工作群:748986547。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联系人及电话:黄鹤  029-63915780

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联系人及电话:赵亮  029-87434058

住房城乡建设部技术咨询:010-88018812    010-88018813

附件: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docx

    附件2: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doc

    附件3: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doc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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