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质发〔2025〕9 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部令第 57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4〕12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要求,按照省厅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人员能力验证(下称“能力验证”)总体工作部署,为做好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人员能力验证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0日。
二、资料要求
详见《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辖区内检测机构全面准确掌握《通知》精神,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报名工作。
(二)各检测机构要强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强化人员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同一人在多家检测机构报名的情况。二是检测机构调整已通过能力验证人员岗位的,应提交新岗位任命文件、新岗位的培训证明以及个人放弃原岗位的承诺书。涉及职称变化的,还应同时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文件。新调整岗位人员,需以新身份重新参加能力验证。三是相关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报名资料的格式、内容等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再上报。四是要引导报名人员积极准备,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能力验证。
(三)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将即时锁定所有信息。检测机构因报名资料格式不符合要求导致信息无法正常上传或因报名资料内容错误导致能力验证通知单相关信息错误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检测机构自负。
咨询电话:029-86250136
电子邮箱:zjzzjck@163.com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