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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清欠工作

日期: 2005-9-5

 
    本网消息  8月31日,省政府在旬邑县召开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会议,总结前一阶段清欠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的清欠工作任务。会议由省建设厅厅长、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子青主持,副省长潘连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我省的清欠工作进展情况。两年多来,在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31558.66万元,基本解决了2003年以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清理拖欠工程款225912.56万元, 占拖欠工程款总额的64.19%,其中清理政府工程项目拖欠款95074.3万元,占政府拖欠总额的64.79%。但是,我省2005年清欠任务依然艰巨,距完成清欠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截止目前,我省的清欠总比例居全国第20位,政府项目清偿比例列全国第18位。
    会议对下一步清欠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人民政府按照既定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年底前完成清欠工作任务。对清欠工作好的市要予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清欠任务的市县,将从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中扣除,限制新建项目,并在媒体上予以批评。
    潘连生副省长在听取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对本地区剩余拖欠工程款偿还计划和保障措施汇报后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清欠工作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欠目标的完成。要坚持清欠工作目标不动摇,到今年年底,政府拖欠全部财务结清,全省总拖欠清偿比例达到80%以上,力争90%;坚持“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不动摇,坚持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不动摇,要求各级政府把清欠工作列入今年底前的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清欠责任;坚持清欠与防范并重不动摇,加强清欠长效机制建设。要以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清理为重点,带动房地产等社会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理。要分级考核,落实清欠责任,全面完成清欠任务。
    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分管领导、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王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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