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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命工程”频现 为何无人问责?

日期: 2011-2-10

    文\王研、李舒、徐旭忠、刘海
    
    “短命工程”频现各地
      在重庆市黔江城区,因位于市区的仰头山殡仪馆严重扰民,2005年起政府投资1000多万元在城外修建了新的正阳殡仪馆,2007年主体完工后,原本打算2008年投入使用,但直到今天,这个耗资巨大的“民心工程”却仍然没有投入使用。笔者在现场看到,正阳殡仪馆里已荒草丛生,房子门窗紧锁,屋内空荡荡的,也没有工作人员看护。当地群众证实,这个殡仪馆建成后从未用过。
      无独有偶。四川省成都市两河森林公园曾于2007年、2009年举办过两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如今这个公园已被遗弃——笔者在现场看到,用于展示国际非遗项目的小别墅一栋挨一栋,但通道已被挡板隔离,杂草丛生;与公园一路之隔、大片用于展示国内非遗项目的古香古色的中式建筑群,绝大部分也被闲置。与此同时,一个政府投资40亿元新建的“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却悄然动工。短短三年内,两次打造非遗类主题公园,市民普遍感到疑惑。
      而在首都北京,由于门头沟区政府打算建一所更大规模更先进的体育中心,2008年为迎接奥运会才花费了上千万元翻新的门头沟体育中心,也面临即将拆除的命运。但这里的办公大楼还有八成新,运动场内的塑胶跑道和足球场也都完好,连看台座位也是新近才更换的。
      大连的海景别墅、南昌的四星级酒店、武汉建成才5年的别墅区、福建投资千万的小学……“短命工程”在全国各地频频出现,有的是政府大搞形象工程的产物,有的是拆迁卖地的利益驱使,有的是规划“短视”导致,有的则是官员政绩需要。其出现的频次之高、造成的浪费数额之大,触目惊心。
    “短命工程”的背后是政绩和利益驱动
      新建殡仪馆为何被荒废?黔江区民政局副局长冉启丰说,近年黔江区发展迅速导致老城区人口过于饱和,为此政府规划了正阳工业园和黔江新城(舟白街道)的组团开发,新建的正阳殡仪馆几年后也将会在城区中,与老殡仪馆扰民的局面一样,因此政府决定沿用老殡仪馆。
      成都好端端的“非遗”公园又缘何谢幕?“首届非遗节只是借用两河森林公园原有的场地和设施,是临时场地。”成都市文化局副局长朱树喜说,两河森林公园的相关设施等硬件远远达不到要求,加上其建筑设施多为“小产权”性质,拆迁也很棘手,因此才另建非遗公园。
      北京市门头沟区相关负责人则称,未来几年将有十余万居民迁入门头沟,现有体育中心远不能满足其文化娱乐需要,故打算建一座规模更大更先进的体育中心。体育中心一些工作人员则感叹,老体育中心就不能留给社区或附近学校使用吗?
      听上去似乎都有理由,可人们不禁要问,那些动辄上千万、上亿元的项目,当初上马时为什么没有充分调研和论证?又是什么原因驱使这些“短命项目”匆忙上马?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学教授竹立家指出,一些地方主要领导主观意志太强,导致一届政府一个规划,规划和决策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尤其是一些重要决策,如城市的CBD是不是要扩建,扩建会不会影响历史文化,市场到底有没有需求,并没有被统筹考虑。他说:“规划后主要领导要负责,不能建完了就不管了,下一个领导来了就拆”。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主任吕斌分析,一些地方建完就拆、拆了再建,一个重要原因是官员GDP增长驱动,一拆一建,水泥、钢筋堆起来,GDP就上去了。此外,一些地方领导片面追求城市形象、个人政绩,导致城市规划缺乏科学性,审批拆除程序随意性很大。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刘临安表示:“城市建筑‘短命’是经济利益驱动下各种利益博弈的结果。”目前土地投机获得的利润较大,如海南三亚一些开发商就把盖好的房子拆掉,宁可向原业主赔款,重新规划后再盖新房,“因为老房子周边的道路、电力等基础配套设施比较完善,拆后再建的收益也比直接开发新土地多。”刘临安表示,这种方式局部获利了,却浪费了社会资源。
    谁该对巨额浪费负责?
      笔者调查发现,群众对“短命工程”现象都极为反感。重庆一些市民质疑,废弃巨额新修的殡仪馆,决策部门这个决定做得很容易,“就是一句话的事”,但谁该对上千万元的浪费负责,却无人表态。
      成都市一些市民认为:“投这么多钱建个新的‘非遗’公园,老的说不用就不用了。如果原来的场地不够用,完全可以改造、拓展,真是崽花爷钱心不疼!”
      在北京即将被废弃的门头沟体育馆,工作人员也质疑:“才装修没多久就不用了,浪费的都是纳税人的钱,相关部门就不该承担责任?”他们认为,类似的浪费行为不能总是发生,总是没人管,必须想办法遏制。
      “‘短命工程’给国家财产造成那么大的损失,为什么没有看到有人因此被问责?”这是笔者在采访过程中听到的最多的说法。然而,相关管理部门对此却大多“不以为然”。一些官员在面对笔者采访时,更多地将重点放在解释、说明为何废弃“短命工程”上。
      “要遏制‘短命工程’产生,必须建立问责制度,加大问责力度。”竹立家说,现在很少听说哪个官员因为“短命工程”被追究责任的,这导致一些官员决策时过于随意。对建设和拆除行为,应当实行决策终身追究制;对官员等决策失误导致的浪费社会财富的行为,应当用行政手段甚至法律手段进行追究;对监督不到位、审批不严格等行为,也应当问责,而且都要追责到人。
     (原载《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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