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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日期: 2005-9-6

 陕建函[2005]196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建设部将于9月13日至17日对我省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检查,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准备。
    一、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18号)、《关于加强城市桥梁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04]170号)、《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04]35号)等文件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进行查处的情况;建筑节能情况;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情况等。
    2.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机构,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
    3.重点检查在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和市政桥梁工程的主体结构的质量安全。
    4.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二、检查城市及受检工程
    此次检查除检查西安市以外、再抽查地级城市和县级城市各1个。共抽查10个工程,其中9个房屋建筑工程,1个市政桥梁工程,以在建工程为主。其中将在西安市抽查5个工程(含1个市政桥梁工程),地级城市抽查3个房屋建筑工程,县级城市抽查2个房屋建筑工程。
    三、要求
    1.这次全国质量监督执法大检查,是建设部近四年来的第一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除西安市必检外,其它市(区)均应做好受检准备工作。
    2.各市(区)应确定受检工程清单,并迅速组织对受检工程进行检查。
    3.各市(区)应准备好本地区工程质量总体情况的汇报材料,并于9月9日前报省厅。
    4.各市(区)准备好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必要的检查设备,并准备检查记录表及操作人员。
    5 .检查具体事宜请与省质安总站质量科联系。

    联系电话:029-86243598



二○○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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