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2005年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05-9-13
陕建发[2005]123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开展2005年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我省建设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迎接作为全国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之一的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二、省厅决定9月24日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质量咨询宣传日”活动,全省县以上城市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上街宣传、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宣传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建设各方建筑节能意识。
三、请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05年10月2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报省厅,并抄送省质安监督总站。
建设部《关于开展2005年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05〕236号)已在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网址:www.cin.gov.cn/行业动态。
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