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协会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迎接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察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 2005-9-19

 陕建函[2005]213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建设部将于10月中旬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察,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准备。  
    一、督察内容  
    (一)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一决定、两条例”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2005年下半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实施情况。  
     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陕建发[2005]105号)、《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陕建发[2005]92号)、《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安监局转发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建发[2005]122号)等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4.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情况,尤其是对有关责任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5.对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等事故的专项整治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对开发区、高教园区、工业园区等施工现场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  
    (二)对在建工程项目及建筑施工企业等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在建工程项目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以及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实施情况。  
     3在建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施工单位(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  
    二、督察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察将听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查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日常工作部署的文件、资料和台帐,包括本部门安全生产领导组织体系、工作会议记录、应急救援预案、执法检查档案、事故处罚通报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两项许可的有关资料。  
    (二)实地抽查,突出重点。督察将对在建工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及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规范情况,并实地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关键、重点部位安全状况。  
    三、要求  
     1.对今年1月—9月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结案及处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2.结合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立即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自查活动,特别要加强对各类开发区、高教园区、工业园区及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投入水平,保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严格实施,切实保障“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3.各市要按要求认真填写附表1、2,并将前一阶段所做的工作、本次自查全面情况及以后的针对性措施等,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及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厅。  
    
    联系人:金冀  
    联系电话:(029)87292026  
    电子邮箱:jinj@shaanxijs.gov.cn  
    附表1: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自查上报表  
    附表2:2005年1月--9月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注:查询附件请链接陕西建设网或与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