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行政执法文本》(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07-12-21
陕建发[2007]222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房产局、杨陵示范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精神和《陕西省行政责任制办法》、《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规定,我厅组织起草了城乡规划、工程建设、房地产与住房公积金、市政公用等四部《陕西省建设行政执法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试行,望各市结合实际,在试行中认真总结经验,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政策法规处取得联系,以便及时修改完善。
附件1:《陕西省建设行政执法文本》(试行)(城乡规划)
附件2:《陕西省建设行政执法文本》(试行)(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风景名胜区)
附件3:《陕西省建设行政执法文本》(试行)(工程建设)
附件4:《陕西省建设行政执法文本》(试行)(住宅与房地产、住房公积金)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注:查看附件请链接陕西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