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函[2009]471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有关单位:
在2009年全省春季建筑施工安全及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中,我厅发现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严重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我厅对涉及工程的项目经理,按照程序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现将处罚结果通报如下:
停止陕西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杨斌执业资格1年;
停止铜川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程福恒执业资格1年;
停止西安市临潼区建筑工程联合公司项目经理何清库执业资格1年;
停止宝鸡千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连文奎执业资格1年;
停止渭南市银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屈建军执业资格1年;
停止安康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郝小安执业资格1年;
停止中国陕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项目经理刘相杉执业资格1年;
停止陕西中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志华执业资格1年;
停止西安中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韩文梁执业资格1年;
以上处罚日期自2009年10月13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签发日)起计算。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