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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乙、丙级监理企业资质延期换证审核结果的通告

日期: 2009-11-17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我厅对近期申请乙、丙级监理资质延期换证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批结果通告如下,请各企业及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按以下要求尽快办理有关手续:

  1、审批通过的企业,登陆“陕西建设网”首页左侧“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填报企业电子信息(企业信息填写不完整、资质类别填错,企业信息将被打回),待网上信息审批合格后领取证书。

  2、属地管理的企业,待网上审批合格后将原资质证书正、副本交于当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由当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携企业原资质证书统一到建设厅办理换证手续。

  3、我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收费,也未推销任何书籍,望各有关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9-066号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邮   编:710004    

      联系电话:029-87292025

 

二OO九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申请延期换证的乙、丙级工程.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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