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12]32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有关企业:
近期以来,我省建筑工地相继恢复施工。为认真贯彻省政府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开展对建筑施工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努力实现生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实行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下扎实基础。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一)建筑工地大型机械设备、爬升脚手架
必须高度重视大型起重机械设备、高层建筑爬升脚手架的安全检查。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爬升脚手架一旦发生倒坍塌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要认真检查大型设备、爬升脚手架在安装、使用、拆除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坚决禁止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资质证书、超越资质业务范围承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业务;禁止无特种设备操作证件的人员上岗作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爬升脚手架一律予以停工,并由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建筑工地深基坑
加强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以及周边建筑物、临时设施的沉降观测检查;检查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边坡及支护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根据天气的变化,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方案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三)消防安全
由于近期气候寒冷,要全面加强建筑工地临时宿舍用电、用火、用气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管理,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和消防通道情况,狠抓薄弱环节,并落实整改。
(四)强化安全教育
春节过后大量建筑务工人员返城,并有新的务工人员加入建筑务工队伍,此阶段易发生作业人员违章事故,属于事故高发期。要加强对建筑务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加大对安全培训教育的投入,努力提高广大建筑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建筑务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要认真做好节后恢复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节后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要严格认真,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停工整改,同时加强跟踪管理,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一是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各施工企业、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对本企业和本项目在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明确责任人、落实自查责任,做到谁检查、谁负责;同时要根据工程特点、制定检查重点。二是要及时报告自查情况。企业开展自查后,应将检查情况书面向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项目部自查后,应向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汇报并经签章认可后,报工程所在地质安监督站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备抽查。三是要认真做好抽查工作。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省厅在今年的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中,将检查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的抽查情况。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