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要求:
携带《经办人变更情况说明》、新经办人的《经办人登记表》、新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表格内容不可手写,所有材料需要加盖公章,扫描件不收)。
为了规范业务办理,经办人半年内不允许变更。
二、办理流程:
新经办人携带以上材料直接到省监理协会办理,省协会核实无误后,新经办人加入经办人工作群,老经办人退群。
邮寄办理业务,邮寄只接收顺丰快递,会员单位快递优先处理。经办人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打印的回邮地址(打印清楚回邮详细地址、收件人及手机号码),寄件人与回邮地址中的收件人必须是经办人。
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街道东柳巷综合楼四楼10422室。
收件人: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电话:029—8743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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