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党建工作->行业新闻

省建设厅:下月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日期: 2005-9-19

    本网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监管工作,促进国家能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省建设厅于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监管情况纳入日常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之中,要利用实施监管建筑节能标准的契机,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专项检查,加强行政执法。
    建设单位应把建设建筑节能建筑作为自己奋斗的一项重要目标,从项目立项阶段开始,就根据建筑节能标准,提出具体的建筑节能指标和要求,并在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贯彻落实。不能目光短浅,只看眼前利益,丢掉长远利益,更不能阳奉阴违,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不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在报审的施工图之外另搞一套施工图纸或擅自变更经过审查的设计图纸,逃避审查或检查,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加强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对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切实把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落实到本单位有关专业,并在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以牺牲建筑工程的节能功效为本单位换取经济利益或为个别建设单位火中取栗。
    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把建筑节能审查作为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有关专业审查人员审查把关,并在审查报告必中对被审查项目的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作出准确评价,确保建筑节能标准真正落到实处。建筑节能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应将勘察设计单位违规情况记入其不良记录档案。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和节能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施工,严格建材和设备的检验、检测制度,杜绝伪劣建材、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节能标准和工程质量要求。
    监理单位必须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制定和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把建筑节能列入监理的重要内容,对建筑工程进行认真的全程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对建筑节能和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建设各方在建筑节能中的法定责任以及工程实体有关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落实情况,切实保证建筑节能标准的贯彻落实。
    据了解,省建设厅要求各市严格履行程序,开展自查工作,并于今年10月至11月份组织一次全省范围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李 静)






上一条  下一条